根據國務院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《略陽縣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分解細化方案》相關要求,編制本報告。報告內容包括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、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要點落實情況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平臺建設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及收費與減免情況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、改進措施等內容。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
2016年,縣審計局在縣委、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,緊緊圍繞縣委、縣政府工作中心,認真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省、市、縣有關文件精神,按照縣政府安排部署,不斷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健全工作機制,加大公開力度,深化公開內容,增加公開渠道等多項措施,較好地保障廣大群眾對審計工作的知情權、參與權和監督權,有力推進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發展。
(一)強化組織領導,夯實工作責任。我局成立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,明確分工,將責任落實到各科室和個人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素材提供及時、準確,持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。同時加大對有關工作人員培訓力度,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,增強保密意識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開展。
(二)繼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。一是加大審計公開力度,根據《審計法》及其條例規定,本著“積極、穩妥、慎重”的原則,著力推進審前公告、審計信息、審計動態、審計結果等審計業務公開。二是根據本縣關于財政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,推進本局部門預決算和“三公經費”的預決算公開工作。
(三)積極創新政府信息公開渠道。除了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上發布信息,本局還積極嘗試運用政務微博、微信等新載體,有效擴大了信息公開的覆蓋面。通過信息公開,進一步讓社會各界了解審計、理解審計、關心審計、支持審計,有力地促進了審計工作的扎實開展。
三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(一)進一步加大對審計項目審前公告力度。按照《審計法》規定,開展同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工作,突出實施審計前主動公開審計項目(單位)、審計重點內容和審計紀律,我局于2016年實施的財務收支類項目審計均在被審單位進行了審計公示。
(二)2016年度,共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4條。其中審計信息10條,占42%;法規文件類信息1條,占4%;綜合管理類信息13條,占54%。
(三)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主要為:略陽縣政府信息公開網、略陽審計政務微博、政務公開欄以及電話咨詢、現場咨詢等便民渠道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及收費與減免情況
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也未收取任何費用。
五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投訴情況
2016年,我局未發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、行政訴訟的申請。
六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
(一)存在的問題。從我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情況看,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,主要表現在:
1.信息公開渠道有限,僅限于略陽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、廣播電視臺、政務微博和機關黨務政務公開欄進行,公眾接收信息公開面不大。
2.對信息公開還不夠及時,時效性還需加強。
(二)改進方法和措施。一是加強學習,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和水平。認真對照《條例》規定的政府信息公開要求,加強學習信息公開的范圍、內容和格式以及規范、流程等,提高審計干部的思想認識和工作技能,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水平。二是明確職責,加強宣傳,提高公眾對信息公開的知曉率。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,強化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,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宣傳,提高群眾對審計信息公開的知曉率。在規定的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內,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,并做好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;充分利用政務辦公平臺,實現政務信息公開化,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,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,為公眾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。三是督促檢查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。進一步嚴肅紀律,由分管領導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,確保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。同時虛心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,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推動審計工作扎實有效開展。
七、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計劃
(一)強化培訓,提高人員素質。進一步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,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,依法及時公開政府信息,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、規范化。
(二)規范程序,依規發布。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方式和程序,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審查、發布等工作流程。認真落實年度工作報告公布制度,及時編制、發布年度工作報告。
2017年3月10日